“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严三实”的新要求,直指为人为政的关键,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工作。
“三严三实”的要求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对作风建设的精辟概括和总结,立意高远、寓意深刻地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对各级干部修身处事提出的行为准则,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动员、再出发。形成风气不在一朝一夕,改变风气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斗争,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变种又会冒出来,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纠正不良作风,必须防止反弹、防止变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三严三实”的重要指示,内涵丰富,语重心长,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言行,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三严三实”针对当前作风建设过程中的一些不同声音,宣示党中央的鲜明态度,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年多来,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赞许期待的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杂音。有的怀疑会影响经济发展,减弱公务员干事动力;有的质疑出重拳用重典是不是过严了;有些干部对从严治吏能否彻底扭转不良官风心存疑惑;有些干部甚至慨叹“为官不易”“当公务员不易”“官不聊生”,等等。面对这些杂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掷地有声,斩钉截铁,宣示了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彰显了我们党在作风建设上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信心、决心和恒心。“三严三实”是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既是对全党的要求,又是对安徽的要求。安徽理应学习在前、实践在前、落实在前,我们法院也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在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上作出表率。
作风建设是一项持久战,有他律,更要有自律。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论述突出强调了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内在约束,蕴含着为人、从政、做事的大智慧、大道理。 “三严三实”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是对作风建设一系列规定要求的提炼和概括,也是对作风建设的新的动员令,是既符合实际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 “修身”“用权”“律己”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谋事”“创业”“做人”涵盖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 “三严三实”的核心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就是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以己正立信,以无私树威,以务实兴业。有“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警醒,才能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有“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态度,才能敦本务实、真抓实干,敢于攻坚克难、担当责任,创造人民满意的工作实绩。不仅要守得一个“实”字,真抓实干,还要守得一个“严”字,清风一路,才能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三严三实”是从价值层面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脉相承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地坚持,不仅可以清正党风、政风,对于传导健康积极的社会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也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三严三实”是我们加强法院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检验标尺。按照严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清廉,求真务实,文明和谐”院风建设,用风清气正的好院风定向导航,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始终胸怀公正,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决不能厚此薄彼,偏袒一方;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任意妄为、胡作非为、谋取私利。
按照“实”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工作思路、措施切合实际、符合实情,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态势分析、问题导向、分类指导、职能定位、创先争优,是我们去年提出的五个好的工作方法。这些工作方法符合总书记提出的求真务实的工作要求,也在一年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好地成效,我们将一以贯之,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针对案件数量将随经济转型发展呈阶段性持续增长、法院工作将随着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公开的全面推进呈螺旋式上升以及司法改革的过渡期、阵痛期将呈阶段性持续显现等新的态势,牢固树立国事眼光和宏观视野,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主动而为,依法妥善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惩各种暴力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大腐败犯罪惩治力度,严厉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民有所呼,我们必有所应。强化铁案意识,严格审判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从能够推动的事情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做起。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把关作用。认真推进审判管理机制、涉诉信访机制、司法公开机制、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打造具有安徽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司法创新品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
(作者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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