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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皖群组发〔2014〕17号)和市委要求,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市、县(市、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全国和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学习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通过清明节前后举行公祭革命烈士、“革命故事大家讲”等活动,通过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刊播先进事迹专题片和学习近年来涌现出的王坤友、吴群、李传扬、柯增华、雷鸣、赵荣凯等先进典型,通过参观廉政文化图片展、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和思想交流,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

  3. 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设计讨论主题,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地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开展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心得体会,并抽出专门时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交流研讨,带头认真发言,谈学习认识体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其他基层组织的学习教育方式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可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辅导报告、至少通读一遍学习读本、请先进典型作一次事迹报告、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六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对农村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要借鉴运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经验做法,利用节日返乡机会、农闲时节抓好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

  二、紧扣作风建设,广泛听取意见

  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诚心诚意向群众请教,面对面听取意见,把问题查实找准,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要调研走访听取意见。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要扩大调研走访的覆盖面,尤其要深入矛盾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地方,到条件艰苦、地处偏远、群众不富裕、工作难开展的地方,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打开工作局面。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结合实际,深入本系统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对本单位职工和驻地居民群众进行走访。

  2.要突出重点听取意见。紧紧围绕作风建设,着重听取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着重听取群众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注意了解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诉求,听取群众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群众对身边不正之风的反映,听取村、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对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意见建议等。

  3.要开门听取意见。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等的意见建议。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也要听取其他同志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注意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垂直管理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注意听取下属单位的意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要注意听取边远地区群众和贫困残疾人、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意见。各地各单位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项调查、开通网上平台等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

  4.要以好的作风听取意见。调研走访要统一安排,周密组织,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党员领导干部不要多头去同一基层单位调研走访。要防止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行反馈。

  三、边学边查边改,让群众见到实效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明特色。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把学习教育与公开承诺结合起来。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工作岗位职责,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反对“四风”进行公开承诺。市直部门组阁局长(主任)要在电视媒体上年初承诺“要干的事”、年底回答“干成的事”。普通党员可根据实际作出公开承诺。

  2.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要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带着问题学习、针对问题讨论、联系问题思考。要有针对性地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要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等。要带着问题抓学习、搞教育,搞清楚本地本单位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

  3.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对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本地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知过必改。发现什么问题,能解决马上解决,不等待。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和正风肃纪活动,让群众从一开始就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4.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研究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要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的各项规定要具体细致,标准要尽可能量化,办法要可操作执行,并尽可能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要梳理现有制度,坚持适用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工作指导。

  1.做好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思想引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务实管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群体党员、干部分别提出要求。党委要带头学习,采取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自学研读、集中宣讲、专家辅导和播放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2.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反映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住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3.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要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不要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来衡量工作成效。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使党员、干部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各级督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督查和指导,确保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安庆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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