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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交通办〔2014〕7号: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任务书(二)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各参学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计划任务书(二)》的通知

交通运输系统各参学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系统各参学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任务书(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2月24日

交通运输系统各参学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任务书(二)

    一、时间阶段:2014年2月24日—2014年3月15日。

    二、任务要求:

        1、整理汇总并反馈测评意见;

        2、局督导组开展个别谈话;

        3、贯彻落实学习任务。

    三、组织实施:

        1、局各督导组对前期开展的民主测评评议进行整理,重点整理测评打分情况、测评表中测评对象反应的“四风”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活动办负责汇总,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测评结果。对于在测评结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其即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局活动办。

        2、局各督导组于3月15日前针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参学单位完成个别谈话环节,梳理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3、各参学单位应深入推进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宣传,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重点落实学习任务安排,每一位参学人员均需建立学习档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集体学习,规范记录学习笔记。局督导组将定期开展督查,调阅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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